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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编辑 点击数:0  日期: 2013-04-26 10:02:00

 各基层党组织:
         现将《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基层党组织积极参与教育系统党建品牌创建活动。


党委工作部
2013年4月26日
 

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
关于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所属党组织:
    为进一步推动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大力培育基层党建工作品牌,经研究,决定开展教育系统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党建品牌是指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为核心,以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目标,以服务人民群众为重点,以加强组织建设为保障,具有较强号召力、凝聚力和影响力,较大示范作用、导向作用和辐射带动作用,较高党员群众认同感和鲜明时代特点的党建工作理念、标识或载体。
通过创建一批主题内涵深、工作措施新、群众反响好的党建品牌,努力实现“一校一品”,形成党建工作新载体、新抓手、新模式,为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安排
(一)品牌内容。党建品牌创建内容包括品牌名称、品牌标识(彩色标识)、品牌理念、品牌核心价值观、品牌定位、品牌目标等,并有实践经验和实际成效。可总结各校各单位现有党建工作经验和特点,加以提炼形成。可以学校党组织为单位,也可以下属基层总支或支部为单位,重在创新,重在亮点,重在特色。
(二)品牌申报。认真填写《厦门市教育系统党建品牌申报表》,并附党建品牌实施情况及取得成效的生动事例,于2013年7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三)品牌验收。市委教育工委将适时对各中小学党建品牌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评估验收,评选教育系统“十佳党建品牌”和“优秀党建品牌”,适当划拨党建经费,适时召开党建品牌创建工作交流会,总结、宣传、推广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三、创建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成立创建工作团队,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分工,将创建工作抓紧抓实。要结合各校各单位实际,精心提炼品牌名称、品牌理念、品牌内涵,要有品牌创建的具体实施办法,内容应包括品牌创建目标、具体创建措施、运行管理机制、成效评价制度等。
(二)理清思路。党建品牌创建是跳出党建“常规动作”的“自选动作”,必须有实际的工作实践、实在的工作成效作为前提和基础,不得照抄照搬别人工作经验,不可闭门造车随意编造。可以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建议,把解决群众困难和推动中心工作作为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体现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改进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实际成效,充分展示中小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良好社会形象。
(三)强化保障。要对党建品牌的创建从人员、经费、场所、时间等各方面给予充分保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通过各种形式,把创建实践和实际成效向全校师生员工、向学生家长、向社会展示,提高党建品牌的认知度和影响力,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检验。

附件:1、厦门市教育系统党建品牌申报表
      2、参考文本:集美中学党委全市十大党建优秀品牌申报表

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
2013年4月16日

  附件:1、厦门市教育系统党建品牌申报表u/cms/dj/201304/260957293jg8.doc
 
  2、参考文本:集美中学党委全市十大党建优秀品牌申报表u/cms/dj/201304/26100114cb7t.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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