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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强调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
来源:新华社 点击数:522  日期: 2009-11-26 11:26:00
     《决定》强调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明确提出“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这对于推进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
  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是发展党内民主的根本要求。我们党高度重视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工作,新时期以来一直在探索中不断推进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制度化。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带领全党以改革创新精神大力推进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等党内民主制度建设。2004年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我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党员权利的最全面、最系统的党内法规。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重要论断,标志着我们党对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党的十七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进一步丰富并明确规定了党员在党内享有的民主权利。在全党颁布实施的党内监督条例、党内选举工作条例、干部工作条例等,都有涉及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具体规定。可以说,我们党经过长期努力,已经基本形成了一套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完整规范的制度体系,全面体现了对党员主体地位的尊重。
  当前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的状况,总体上是好的,但发展也很不平衡。一些地方党内民主发展不够,很大程度上表现在党员权利保障不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决定》提出的要求,高度重视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的工作,切实抓好已有制度的执行和落实,积极进行制度和措施创新,进一步疏通和拓宽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渠道,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方面的作用。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不断增强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主观和权利观,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履行义务,自觉发挥主体作用。要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各级党组织都要义不容辞地承担起保障和维护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的责任,带头维护党规党法的权威,勇于同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作斗争,努力在全党形成严格遵守党章、自觉尊重和保护党员民主权利的风气。 (新华社北京11月2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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