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学习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编辑 浏览:时间:2011-11-15 16:28:12

各市、县(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正当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之际,中共福建省委发出了《关于开展向詹红荔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号召在全省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向詹红荔同志学习活动。对于新时期促进福建教育科学发展,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此,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省教育厅要求全省各级未保、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响应省委号召,迅速掀起学习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热潮,激励广大教师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奋发有为、无私奉献,用实际行动促进未成年人教育与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学习宣传,掀起比学赶帮超活动热潮。

各级未保、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迅速行动起来,精心安排部署,开展主题宣传,务求学习实效。要积极组织未保委各成员单位、学校和广大未成年人教育与保护工作者,从单位(学校)的实际出发,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如召开座谈会、学习会、报告会、研讨会,组织收看、收听电视、广播、报刊播发的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和评论文章等,认真学习、广泛宣传詹红荔同志的先进事迹,努力把学习活动引向深入、推向高潮。

要学习詹红荔同志忠诚于党、牢记使命的崇高品质;学习她以人为本、全心全意的公仆情怀;学习她勇于开拓、锐意进取的创新精神;学习她清正廉洁、健康向上的高尚情操;学习她执法为民、勤奋学习的优秀品德;学习她情系未成年人、关爱未成年人的大爱情怀。

二、坚持学习先进与推动工作相结合,不断促进未成年人教育与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要通过学习宣传,切实提高对未成年人教育与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结合学习宣传,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等未成年人教育与保护法律、法规;大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意识。要通过学习宣传,深入挖掘、发现并培育身边的未成年人教育与保护工作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激发工作热情。

二是要通过学习宣传,加强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服务理念。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未成年人教育与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研究和解决关系未成年人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以及未成年人教育与保护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努力探索新时期未成年人教育与保护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新机制。要不断健全和完善未成年人教育与保护工作制度,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各级未保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未成年人办好事、实事。

三是要通过学习宣传,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强化社会管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要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公益服务阵地的建设、使用和管理,大力实施未成年人文化建设工程,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公益活动,丰富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要严肃查处拐卖儿童、非法使用童工、黑网吧和色情、暴力、反动网络,以及淫秽色情出版物等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法行为,深入开展“网吧”、娱乐场所、少儿食品和用品市场及儿童游乐设施等专项整治。加强孤残、智障、流浪、闲散和失足未成年人,以及“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社会帮扶、社会救助,加强为未成年人服务的“午托”等临时休息场所的安全管理。不断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四是通过学习宣传,加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素质教育和安全教育。要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坚持理想信念教育、品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行为规范养成教育。要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做好贫困学生家庭资助工作,努力构建失足少年关爱,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学生帮教和“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子女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安全教育和安全演练,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要深入开展“平安先行学校”和安全标准化学校创建活动,努力促进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五是要通过学习宣传,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家庭保护,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宣传,广泛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宣传和家庭教育活动,加强未成年人犯罪研究,促进未成年人监护人依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要强化校园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滋扰校园,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要进一步强化少年审判制度建设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和“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切实加强专门学校(工读学校)建设,提高工读教育实效,让有轻微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能够得到专门的教育和社会矫治。

六是要通过学习宣传,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教育制度。要扎实开展对教师的岗前师德教育,加大对专任教师、辅导员等的师德培训力度,广泛宣传师德典型的模范事迹,并积极发现和大力培育新的师德典型,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当前,未成年人教育与保护工作正处于新的起点,需要一批又一批像詹红荔同志这样乐于奉献、心系他人、关爱孩子的未成年人教育与保护工作者。希望全省各级未保委、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未成年人教育与保护工作者,以詹红荔同志为榜样,立足岗位、奋发有为、履职尽责。在新的更高的起点上不断推进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促进未成年人教育与保护工作制度和保障制度更加健全,教育管理体系更加科学,公益服务机制更加完善,权益保障更加有力,成长环境更加优化。以优异的成绩,以实际的行动,迎接省第九次党代表会的胜利召开。

请各地各学校要及时将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情况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报省未保办(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处)和教育工委宣传部。省里将通过简报和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省未保办:

联系人:黄宇凡             联系电话:0591-87091456

传真:0591-87824522        邮箱:xxaqgzc@163.com

省教育工委宣传部: 

联系人:林               联系电话:0591-87091437

传真:0591-87846705        邮箱:jygwxcb437@163.com

 

 

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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