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规范党员发展程序,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共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厦软院党委〔2017〕11号)和《中共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校工作条例(试行)》(厦软院党委〔2015〕8号)等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总第32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期满一年以上、经党组织考察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拟在近期发展入党的在校学生和教职工。
二、培训要求
1.参训学员应在2025年11月11日前被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
2.各党(总)支部在培训班开班前应组织参训学员自学《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应知应会题库”,必要时进行测试。
3.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及培训内容详见计划安排表。
4.参训学员名单由各党(总)支部核准上报。
5.为严肃学风,培训期间严禁学员迟到、早退、旷课,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须填写请假审批单,并经辅导员和党(总)支部审批后上交党校,出勤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得结业。
三、组织实施
1.材料报送。请各基层党组织于11月10日12:00前,将中共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委预审登记表(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校党校。未按时报送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培训。
2.结业考试。党校将依据考试题库和培训课程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3.颁发结业证书。结业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分别占综合评定成绩的50%和50%。综合评定成绩合格的培训对象,由党校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材料报送地点:党委办公室(1008室),邮箱:114680935@qq.com
联系人:吴敬荣老师 15160700905
附件1:中共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委预审登记表
附件2:发展对象培训班(总第32期)计划安排表
中共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5年11月6日